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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04-30 1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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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很多客户反馈:网站底部版权栏有一个电子标识不见了,显示“未登记的电子标识”,怎么回事?
原来是这样
现在是这样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通知: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省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试点运行工作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14〕559号)已于2020年3月18日废止,目前本网站已停止申领红盾电子标识,请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电子商务法》的上述规定依法履行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的义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
2020年3月27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关于停止申领红盾电子标识的截图
原来是“工商红盾电子标识”已经被取消,所以网站才会显示“未登记的电子标识”。
既然电子标识已经取消,那网站的对应位置怎么处理呢?
不管?不好看。
删除?一块空白,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也不好看。
那就其他标识或图片代替吧。
完美